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乙方权益如下: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一切规章条款,尽职尽责、服从领导,与公司全体同仁团结合作,如有违反或不能按期达标者,被甲方调离现工作岗位或辞聘亦无异议。
2.乙方应严守工作中所获得的有关本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违反《保密制度》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3.乙方因工作绩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害者,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协议,甲方亦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动请求解聘时,一经核准,应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5.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甲方根据乙方表现作出是否批准乙方转正的书面决定,若批准,则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甲方的责任如下:
1、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劳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
2、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一)劳务报酬标准:;
(二)劳务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甲方每月日前以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劳务报酬。
(三)如需调整劳务报酬,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4、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或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