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单位撤销后能获得补偿。土地储备机构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与用地者达成补偿协议,公告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法补偿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与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_x000D_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_x000D_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_x000D_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_x000D_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_x000D_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