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受工伤了,先向社会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受工伤了怎么向单位要补偿?不算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要赔偿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