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按报酬的25%经济补偿金,若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就按50%经济补偿金赔偿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