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一般有四种:
劳动争议协商,即和解;
劳动争议调解,即相关调解组织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一种争议处理方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本文即详细介绍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诉讼,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方式,一般而言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