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离职后的工资怎样结算
劳动者离职后的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进行结算。
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进行计算。
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是需要提出离职申请然后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进行转移社保关系然后需要结清工资报酬。离开公司之后,用人单位会根据固定发工资的时间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工资的结算是按照每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要是还没有到发工资的日期就想要离职的,按照用人单位规定只有到下个月固定发工资的时间才能领取。根据劳工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够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造成员工损失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中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