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孕妇怎么办?

律师回答

律师分析:

如果有纠纷,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或者申请仲裁。官方定义事业单位编制:事业单位公司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公司用人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隶属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公司性质的单位,隶隶属这个事业单位,该公司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公司员工。其实用咱们老百姓的话来讲,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就是国家事业单位的“正式工”,是铁饭碗;非在编的人员就是“临时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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