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企业借用其他企业员工又称人员借调。人员借调指的是在不改变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员工被安排从一个用人单位到另外一个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情形。从严格意义上讲,借调并不是一个劳动法意义上的概念,但该行为在实践中却非常常见。尤其多见于国家机关、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的情况下。除上述主体外,一些大型的民营企业集团内部,在同一控制人下的私营企业之间,也经常出现借调行为。风险提示:借调与调职的区别:1、工作单位上,借调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单位,劳动关系可能不变,也可能终止原劳动关系,与新工作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而调职中劳动者的工作单位不变,职位、岗位变化,属于变更劳动合同。2、必经程序上,借调需要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借调合同;调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部门内部办理工作交接。3、目的上,借调是为了满足借调单位某方面的用人需要;调职是用人单位内部人事调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