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丢了,可以申请补办。合同一般都有在住建局备份的,可以查询一下密码,然后重新打印一份。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会有四到六份:开发商一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税务登记部门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按揭、银行贷款的话,商贷银行和公积金贷款中心也会有一份。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所有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果买的是期房,且没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管部门和土管部门查询。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形还需要某种形式作为载体来进行表现)。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4.属于实践性合同,所以实际商品房也是成立要件之一。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点提醒您,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
3.行政干预强烈。由于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价值巨大,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国家对房地产行政监管相对较为严格。如国家实行登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实行限购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