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是可以转让的。
1、转让人和发展商签订书面《预售商品房预售契约》,而且应当于签约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办理预售契约的登记备案手续,交纳印花税,此时该预售契约方才正式生效。
2、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已生效的预售契约背书栏内签字,并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此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按规定各自交纳有关的税费。
3、预售房再转让应按上述程序办理。
一、期房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期房转让需要手续包括:1、签订转让合同;2、双方需办理预售过户登记手续;3、在合同上加盖印花税专用章,然后办理转让登记;4、将出让方持有的原预售合同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与开发商办理过户手续。主管机关之代理人应将转让契约副本、转让核准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存入原预售契约档案。
二、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有什么限制吗?
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是:
第一,法律、法规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则可以转让,如果不允许转让的则不能转让。
第二,转让者应当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如果是没有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则不能转让。
第三,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应当为还没有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就不属于预售商品房转让,而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第四,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应当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就属于无效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