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关心和爱护社区工作人员,是做好社区工作的关键所在,是稳定社区人员队伍的重要途径,也是激发社区活力的根本动力。日照市聚焦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保障,建立“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持续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制定标准,确保社区工作者薪酬有保障 印发《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按照岗位和等级分为三岗十八级,其中岗位包括正职、副职、工作人员三类,各岗位依据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等设置等级,社区正职为7—18级,社区副职为4—15级,其他人员为1—12级,每一等级对应相应薪酬系数。城市社区工作者报酬市级财政给予30%补助,2020年按照市直单位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应发工资1.15倍的标准,拨付各区县社区工作者工资1658万元。
待遇暖心,激发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 建立健全从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推荐社区“两委”成员等递进式培养机制,工作表现优秀的,及时提拔重用,按程序优先进入社区“两委”班子,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常态化开展从社区书记中招录公务员、选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2020年公布定向招聘计划3个,考录公务员1人。建立薪酬增长正向激励机制,以大专及以下为基础,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本科学历可提高1级,硕士研究生可提高2级,博士研究生可提高3级。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按规定登记的,按照初级每月不少于100元、中级每月不少于200元、高级每月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确保社区工作者工作有甜头、晋升有奔头,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