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借名买房出借人反悔,能要求支付增值金。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借名买房应当认定为有效,双方达成一致后出借人反悔的,对于因房屋升值所产生的收益,出借人应按照其过错程度给予出资人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_x000D_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