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但没有规定必须发放奖金。
2、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
3、部分省市支持职工离职时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年终奖。
以深圳为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 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