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可以向社保部门举报。
解析:
社保缴纳的基数是单位按员工实发工资为缴费基数进行社保的缴纳的。社保缴纳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的,员工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