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因为一些产假方面需要请假的话,这个一般都是可以享受,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的,那么其间的工资是如何进行计算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律师整理了一些以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小产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也就是说基本工资待遇不得降低,通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工资
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以上内容就是对提问的回答,关于自己产假期间所得到的计算工资标准的话,一般是不能低于平时的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能私自进行扣除工资,否则的话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网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