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由开发商或者维修基金出钱。保修期内公共设施由开发商负责,可以直接联系开发商安排维修。保修期外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