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需要以下材料:
1、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等。
一、二手房出售的,要交下列税费: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交易手续费产权证工本费。
二、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具体如下:
1、发布或了解房源信息;
2、看房、挑房;
3、买卖双方初步达成意向、买方交付定金;
4、谈判签约,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款;
5、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
6、买方支付剩余房款;
7、交钥匙。
总之,二手房交易需要需要准备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二手房出售后当事人需要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