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遇到这种不正规的公司,干脆要么跟老板摊开谈,要求对方尽快与你签署劳动合同(但是没有必要提不签会有双倍工资的事);
但如果公司和老板都不靠谱,当然也可以就这么维持现状,然后在第十二个月一结束的时候提出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此时会与没有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
这种需要也蛮多的,不同的小伙伴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我就琢磨着不如总结一下咨询中挖掘到的一些细节和方法,总结一个比较全面一点的证据搜集清单好了。
这样的话,无论什么情况,大家只需要按图索骥,照着这个清单,一项一项的检查就好。
或许可以帮助一些小伙伴打开思路,找到一些突破口。
毕竟如果有这三项,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不难了,这属于easy模式。
我们下面要说的恰恰是在hard模式下,如何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开始之前,大家得先了解一个背景知识: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必须适格。劳动仲裁委和法院在审理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时,也会首先审查双方的主体资格。
先检查一下用人单位的性质,只要是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可以。当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
但境外公司、处于筹备阶段等未合法设立的公司、被撤销的公司不行。
这三种情况要么去国外,要么得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等。
1检查一下入职时填写的相关文件和记录
比如载明了劳动者信息的入职登记表、公司发的offer(录用通知书)、薪酬确认表、入职通知书、入职培训通知书、入职培训文件、聘书、报道表等。
入职时为了领取工装之类缴纳的押金条,还有领取一些生产工具时候签署的接收单据也都有用。
甚至于有的企业入职培训完毕后要组织入职培训考试,这个考试的成绩单和试卷等如果有的话当然可以提交。哪怕是入职培训的新闻稿、合照等,只要有你,也一起交上。
2 在职期间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等文件
比如办理签证时,需要给劳动者提供的盖章的在职证明。这个不要太好用,如果去办理签证时,大家留个心眼,自己留个复印件(或者多要一份原件,自己留好)。
另外,办理公积金、信用卡等情况也会用到,如果你觉得公司可能有相关风险,可以提前以要出国办签证等为理由要一份在职证明。有时候留这么一手,后面可能真的会派上大用场。
出差报销的单据复印件也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住宿发票等单据上都有公司的名称、税号等再配合自己订酒店的记录等,可以作为形成证据链的一部分。
3 工卡、工装、帽子、胸牌、门禁卡、饭卡、名片等
带有公司名称、盖章、个人照片和名字的工卡也是非常有用的证据。
另外工装、工衣、工牌、一卡通、门禁卡、饭卡和名片等也是要保留好的证据。
4.打卡记录、签到记录
无论是签到表、指纹还是刷脸、钉钉打卡记录等,这个不用说了。唯一的问题就是不好拿到手,可以趁着跟公司撕破脸之前,先行保存一些电子记录。
有的写字楼搭乘电梯前有一组闸机,需要刷卡才能进闸机,这个卡在登记的时候会登记申请卡的公司。如果可以去写字楼的物业部想办法要出来相关的记录,也是可以用的哦。
5.工作群的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与工作相关的内容。与法人、领导的微信或者钉钉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往来短信之类也是有用的辅助证据。
6.往来邮件、文件等
向外部客户、合作伙伴发送的电子邮件、文件、合同、包裹等的记录。电子邮件底部都会有公司统一格式的签名栏,里面会有劳动者的名字、title、电话、地址等。
某些小伙伴负责的企划书、proposal里面也会有列明起草人的名字,负责项目的团队成员信息等,这些也可以用作证据。
7.公司内部系统中关于个人的信息
有的公司内部OA系统中会有一个员工信息的板块。里面记录劳动者的姓名、证件号、入职时间、职位等详尽的信息。另外系统中对于个人的一些奖惩通知、任命、发文等通知或者文件也是可以用的证据。
8.公司橱窗展示、网站、公众号、微博等宣传媒介的信息
比如公司在网站上会列出一些员工的信息,或者公司发布的宣传文章中提到了劳动者。甚至有的公司组织员工去团建或者聚餐后,也会发布一些照片和视频。
针对一些小型的店铺,比如蛋糕店、家政服务、家电、家具修理公司等,会在大众点评或者58上面展示一些师傅的照片和编号,方便消费者选择。这些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9.绩效考核记录、绩效面谈表格
看看有没有单位对个人实行月/季度/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等的证据,是否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及考核结果对其进行相应奖惩。
比如拿过先进个人、全勤奖等的奖状等,都可以。
保留好公司的《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在仲裁中主张您知晓这些规章制度并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
10.公司提供劳动工具、劳动资料的记录
劳动者领取劳动工具的签字记录表,有的话都保留下来。
尤其应注意相应劳动所必备的生产工具,如送餐员及快递员所需要的电瓶车和手机、保洁员所需要的清洁工具等,以及服装、工牌等指示性工具。
11. 录音、录像
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沟通的录音录像,在沟通中让对方承认自己的身份和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同样是属于需要与其他证据一并构成证据链才可以发挥效力的辅助型证据。大家千万不要以为单纯凭借一段录音就可以认定劳动关系。
12.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的资料
曾经代表公司向有关部门提交过相关文件或者资料,自己作为联系人或者办事人员留有相关记录,这个记录可以用。
也可以把向劳动监察、社保中心投诉举报的记录提交上去。
13. 在公司地址发快递、定外卖的相关记录
有的小伙伴公司的月结快递账号上面留的是她的名字和电话。后来这个记录也成了证据之一。
另外平时频繁的在公司地址订外卖和快递的记录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提供,只不过效力非常有限,需要与其他证据配合形成证据链。
14.找其他同事出庭作证。
属于没有办法的办法,这个通常比较难,一般情况下同事是不愿意去作证的。所以放在了最后。
15.要求仲裁委和法院调查取证
同样属于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是总归要试一下。
犀哥建议大家只要用人单位存在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或者签署后没有提供给劳动者等情形,要立即书面要求公司与你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拒绝或者拖着不做,在职期间就留个心眼,提前对照清单有意识地保留尽可能全面的证据,尤其是书证和物证。
毕竟不确定性才是生活中的常态,遇到纠纷了再去搜集证据会遇到很多来自公司的阻力,甚至公司会积极隐藏和销毁一些证据,对大家的维权产生不利影响。
希望大家可以防患于未然,用确定性来对抗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