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与程序有什么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三种: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成立程序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二)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程序:
1、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
2、申请交到街道或社区后,由街道派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的组长,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筹备小组除了由街道或乡镇的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以外,还邀请建设单位派代表,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派代表参加。
剩下就是业主代表,业主代表要大于等于筹备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小组的业主代表一般也应该符合业主委员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