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标准工时制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应依照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综合工时制的加班费
1.法定节假日排班的员工,依法享有300%日工资的加班费。2.法定节假日轮休的员工,依法不享有300%日工资的加班费。3.法定节假日本应轮休又召回加班的员工,依法享有450%日工资的加班费(延长劳动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叠加)。4.注意:召回加班又在综合工时制计算周期内安排补休的员工,仍应按照300%日工资享有加班费。
综合工时制的范围
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工时计算方法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及工时计算方法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综合工时制员工陪产假周末算工时吗?
根据你们之间劳动合同约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