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要注意的事项是:
1.申请工伤认定首先是要注意时效问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工伤认定其次是要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3.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4.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劳动仲裁要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要注意以下问题:
1、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及申请执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参保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有何注意事项
职工申报工伤应当注意如下几点:
(1)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受伤害职工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的,也可以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等。对于单位拒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受伤害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予以确认劳动关系。
(2)是否工伤
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证明受伤害职工的伤害是因为别的原因而并非工伤引起的。
用人单位或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做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或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有关证明文书如何取得
交通事故伤害的证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
暴力伤害的证明,由公安刑事管理部门或治安管理部门出具;
见义勇为的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
职工下落不明的,由人民法院出具司法裁定书。
对于前三种情况,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的,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
工伤认定应该注意的是:
1.如果提起工伤赔偿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没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工伤的意见书,法院则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负责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当事人的伤情已经认定为工伤,当事人据此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则应当受理。
入职预约试用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约定试用期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并且要采用书面合同。
2.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且不可以延长。
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申请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有:
1、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1年;
2、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