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其解雇行为合法。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企业书面通知后,员工仍不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该员工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_x000D_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