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产假是准妈妈很关心的问题,毕竟生孩子是人生一大事。而我国法律对女性职工的生育做了保护,出台了相应的产假规定,确保孕妈妈能够更充足时间养胎。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不实施158天产假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单位不实施158天产假怎么办?
向劳动监察和抄卫生计生委投诉。
劳动法规规定的产假是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袭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用人百单位不按劳动法规规定安排女职工产假的,向劳动监度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问
其余产假是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产假,用人单位不依法安排休假的,向卫生计生委答投诉,由卫生计生委责令改正。
二、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