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合理安排不动产多重买卖的顺序?

律师回答
摘要:动产多重买卖顺序:普通动产多重买卖的履行顺序是先行受领、先行支付、合同成立;特殊动产多重买卖的履行顺序是先行受领交付、先行办理登记、合同成立。
一、普通不动产多重买卖顺序是怎样的?
出卖人就同一买卖标的签订多份合同的,买受人均主张标的物的,标的物受领的顺序是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先给付的、先签订合同的。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特殊动产多重买卖的履行顺序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特殊动产(如:船舶、机动车等)采用登记对抗主义,因此交付才是物权变动的要件,在交付与登记冲突时,应当采用交付优先于登记的原则。就此,《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特殊动产的多重买卖,若已经发生受领交付,无论出卖人是否为其他买受人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先受领交付的买受人都可请求出卖人履行登记义务,并取得所有权;若均未交付,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动产;若均未受领交付也没有办理登记转移,则在先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优先取得动产。
动产是指可以移动的财产,动产可以分为普通动产和特殊动产两种,常见的特殊动产包括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而动产经常会存在多重买卖的情形,普通动产多重买卖的,买卖行为履行的顺序是先行受领的买受人、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合同成立时间等。
延伸阅读
结语:总结起来,在普通不动产的多重买卖中,标的物的受领顺序是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先付款的、先签订合同的。而在特殊动产的多重买卖中,交付优先于登记的原则适用。先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履行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并取得所有权。若均未交付,则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动产。在多重买卖中,买受人的权益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保护,以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为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不动产多重买卖的履行顺序

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是: 1.首先,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 2.其次,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 3.再次,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 4.最后,依据生效时间,生效在先的合同...查看全文

不动产多重买卖的履行顺序?

律师分析: 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是: 1.首先,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 2.其次,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 3.再次,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 4.最后,依据生效时间,生...查看全文

买卖合同特殊动产的多重买卖履行顺序是什么

买卖合同特殊动产的多重买卖履行顺序及合同成立的要素。根据买受人先行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或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等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成立需要主要条款达成合意,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后生效,也可通过信件、电报、电传确认成立...查看全文

重新排列拍卖财产的偿付顺序

拍卖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及担保物权应优先清偿,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人民法院在拍卖财产前应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但对于低价财产或容易确定价格的财产可以不评估。对被执行人股权的评估可要求相关企业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如企业拒绝提供可采取...查看全文

探讨不动产多重买卖的履行顺序及法律依据

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是:已登记的合同优先于未登记的合同,已占有的合同优先于未占有的合同,已支付的合同优先于未支付的合同,生效时间早的合同优先于生效时间晚的合同。...查看全文

不动产多重买卖

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是:1.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2.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3.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4.依据生效时间,生效在先的合同顺位在先。...查看全文

不动产多重买卖?

律师分析: 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是:1.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2.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3.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4.依据生效时间,生效在先的合同顺位在先。 【法律...查看全文

不动产一物多卖的履行顺序?

律师分析: 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是:1.首先,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2.其次,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3.再次,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4.最后,依据生效时间,生效在先的...查看全文

不动产一物多卖的履行顺序

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是:1.首先,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2.其次,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3.再次,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4.最后,依据生效时间,生效在先的合同顺位在先...查看全文

不动产一物多卖的履行顺序

律师分析: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是:1.首先,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2.其次,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3.再次,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4.最后,依据生效时间,生效...查看全文

法定继承是怎样安排继承顺序的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是按照以下规定安排继承顺序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查看全文

合伙企业清算的顺序安排

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企业清算顺序和利润分配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在清算后,应先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等费用,然后再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剩余财产。而在利润分配方面,合伙企业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分配,如果协议不明确,则由合伙...查看全文

不动产一物多卖履行顺序?

律师分析: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查看全文

遗产分割的顺序是如何安排的?

遗产继承顺序及继承人分割遗产的处理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有分割遗...查看全文

动产多重买卖

律师分析: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普通动产多重买卖的,买卖行为履行的顺序是先行受领的买受人、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合同成立时间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查看全文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排的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为: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查看全文

在企业破产清算阶段,如何进行合理的顺序安排?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和分配破产财产。债务人破产宣告后,法院应通知债务人、管理人和已知债权人,并公告。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为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查看全文

继承人继承顺序安排

继承顺序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同时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查看全文

多重买卖合同的效力怎样?

律师分析: 所谓的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就同一项财产的出卖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合同,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债权债务关系,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内容上相互重叠。 多重买卖行为中数个合同的效力应如何确定,在长久的司法实践...查看全文

多重买卖合同的效力怎样

多重买卖合同只有在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生效,如果不能履行合同而导致违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定有效条件包括:行为人必须真实表达意愿;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还有其他法定有效条...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