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对于商家虚假宣传商品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具体赔偿如下:
1.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不足五百元的,按照五百元赔偿。
2.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达到五百元的,按照商品价款三倍赔偿。
3.消费者购买商品属于食品类目的,按照商品价款十倍赔偿。
4.消费者购买商品造成本人或者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按照所受损失二倍以下惩罚性赔偿。
(1)造成受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一并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一并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消费欺诈行为表现如下: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商家虚假宣传的赔偿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该规定表明,商家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是应尽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商家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同时,当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