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科的工作职责是:1、负责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技术项目,组织实施进行医院质量评价,开展等级评审工作;2、负责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和事故;3、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血源管理、输血管理、临床用血质量评价;4、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组织紧急救护;5、贯彻执行国家在医政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制定医疗机构发展规划、管理法规、规范和服务标准,承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6、负责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和事故;7、负责市委保健领导小组,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8、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工作;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