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前的工龄不能算。根据法律规定,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工龄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与劳动者所享受的福利是息息相关的,如劳动者的年休假,医疗期,甚至是劳动者在医疗期所取得的病假工资也与工龄有关。
工龄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工龄,指的是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总工作时间。另一种是连续工龄,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
工龄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三种:
1.连续计算法
是指企业依法办理变更、合并、分立手续后,导致劳动者工作单位变动的工龄计算。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龄应该连续计算,新的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前用人单位的工龄应承担工龄责任,即在此时,劳动者的工龄直接连续计算,不需考虑其他因素。
2.合并计算法
指在劳动者的工作中,因为主客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后,间断前后的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
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在工作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工作的,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如井下矿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恶劣环境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第一条 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