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
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同时,当地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也有一些单独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你想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必须低于你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此外,家庭住房的面积也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