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指导下,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于每年一季度集中开展。
一、申请报名。报名人员可及时关注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网站、微信公号等渠道发布的招聘公告;在报名期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关证明到所属村(社区)提出安置申请,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诚信承诺书》,由村(社区)统一初审、上报。
二、按流程上岗。经审核,报名申请人员通过村(社区)“四议两公开”民主评议,并在村(社区)公示无异议的,可按照乡镇(街道)和县区复审批复、签订劳务协议、参加岗前培训的顺序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