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很多业主对《物业管理条例》不了解,认为交了物业费就不应再承担电梯维修费,因此不愿出钱维修。于是,很多物业公司都会主动承担一部分维修费用,剩下的由业主均摊。
一般是由物业公司承担,电梯的维护保养是由电梯公司或委托的维保单位进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若无专项维修资金,小区电梯维修费用应该由每个业主按比例支付;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内业主共有场地、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做广告)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对该部分收益的支出予以公开。
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归全体业主共有。通常来讲,小区电梯大修或更换,物业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费用的,他们也是承担不起的。电梯坏了本身就是业主的责任,物业公司毕竟只是业主聘请的,如果有些业主自己都不重视不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就更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