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沟通中已获得部门领导批准,但钉钉尚未审批,这算不算旷工?

律师回答
摘要:请假不算旷工,不违反劳动法。只有旷工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律。无法协商可向劳动机关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规、重大损害、同时与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刑事责任。
请假,领导同意了,就不是旷工行为,不违反劳动法律。只有是旷工,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才违反劳动法律。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机关申请仲裁。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延伸阅读
企业通讯工具的合规性:微信沟通是否能替代钉钉审批?
企业通讯工具的合规性一直备受关注。在这个问题中,我们关注的是微信沟通是否能替代钉钉审批,并且是否会导致旷工问题。根据常规情况,员工应当在钉钉上进行审批流程,确保合规性和记录性。微信沟通虽然方便快捷,但并没有相应的审批功能,无法提供审批的明确记录。因此,如果仅仅通过微信沟通获得部门领导的批准,而未经过钉钉的审批,这可能被视为旷工行为。为了避免疑问和纠纷,建议员工在进行重要审批时,仍然使用符合公司规定的合规通讯工具,如钉钉。这样可以确保审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结语:在企业通讯工具合规性问题上,要注意微信沟通是否能替代钉钉审批,以避免旷工问题。微信虽然方便,但缺乏审批功能,可能导致记录不明确。建议员工在重要审批时使用符合公司规定的合规通讯工具,如钉钉,以确保合法有效,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请假的批准已经通过微信传达,但钉钉尚未批准,是否算旷工?

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根据规章制度,连续旷工五天或累计旷工十天可立即解雇,未经批准旷工三次或累计三天可解除劳动合同。旷工要件包括未按规定提供劳动、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用人单位应建立规章制度,违反法...查看全文

微信中跟部门领导请假同意了,但是钉钉一直没有给审批,这样算旷工吗?

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根据规章制度,旷工应具备三个要件:未按规定提供劳动、未经主管批准、无正当理由。缺少任一要件均不构成旷工。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有权制定规章制度并对旷工进行明确定义和相应惩处。违反...查看全文

微信中跟部门领导请假同意了,但是钉钉一直没有给审批,这样算旷工吗?

不算。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按工作日论。常见的规章制度关于旷工的规定有“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五天,或在一年中累计旷工十天,立即解雇”“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每年旷工三次(含)以上或者累计三天(含...查看全文

微信中跟部门领导请假同意了,但是钉钉一直没有给审批,这样算旷工吗?

不算。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按工作日论。常见的规章制度关于旷工的规定有“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五天,或在一年中累计旷工十天,立即解雇”“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每年旷工三次(含)以上或者累计三天(含...查看全文

钉钉请假一直审批中算旷工么

法律分析:一、钉钉请假一直审批中算旷工么。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关于是否构成违法解除,被告以原告未上班且未履行请...查看全文

钉钉离职审批通过算离职吗

律师分析:不算。办理好社保的离职才是真正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查看全文

钉钉离职审批通过算离职吗

提前一个月提交了钉钉离职店长不让走怎么办? 提前一个月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用人单位不让走没有法律依据。劳动者依法提前申请的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在离职日,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用人单位依照本...查看全文

请假直接领导已批准,隔级领导未批算旷工吗

法律分析:请假直接领导已批准,隔级领导未批一般是算旷工的。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要求,请假要由直接领导和隔级领导批准的,劳动者的请假流程就不符合规定,应当按照规定为旷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查看全文

领导不予批准请假算不算旷工?

请假领导不批准算旷工吗?经常旷工公司有权利辞退吗?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旷工进行处罚。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损失认定,不同旷工行为有不同处罚标准。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可解除合同。若规章制度不明确或违法,可...查看全文

请问我在钉钉上已经提前30天提交离职,但是领导一直不审批,怎么办

结论:可以劳动仲裁。      解析: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查看全文

请假领导不批算旷工吗

在公司有带薪休假,然后请假领导不批的,没上班算旷工。如果职工申请休年休假,但单位没有同意的,职工仍应正常上班;如果未经同意而私自不上班的,就属于旷工。一、公司劝退可以不走吗被公司劝退,如果劳动者不愿意走,是可以不走的。但是一定不可...查看全文

请假领导不批算旷工吗

请假时,如果领导不同意,劳动者缺勤就被算作旷工。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支付旷工期间的工资。如果离职时旷工导致单位损失,劳动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的旷工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查看全文

请假领导不批准不来算旷工吗

法律分析:请假领导不批准不来一般算旷工。是否属于旷工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判定。规章制度中明确写明了请假的流程,但劳动者未有正当或不符合程序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查看全文

请假领导不批准不来算旷工吗

本文讲述的是请假领导不批准不来是否算旷工的问题。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判定,如果规章制度中明确写明了请假的流程,但劳动者未有正当或不符合程序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因此,是否算旷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查看全文

请事假领导不批算旷工吗

员工请病假未经批准被视为旷工并开除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有权享受病假待遇和病休。当员工因疾病或非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治疗时,企业应根据员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在此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查看全文

请假领导批准了还算旷工么

合法请假被单位不批准算旷工,侵犯员工权益,可向劳动部门举报。《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员工权益。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查看全文

请假领导批准了还算旷工么

法律分析:请假领导批准了就不算旷工了。旷工一般指的是劳动者在未获得批准的条件下,没有来上班也没有事后说明的缺勤行为。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在请假时符合用人单位的条件和流程,应当获得领导的批准。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请假领导不批算旷工违法吗

请假不批不去按旷工处理合法吗 对于事假,法律规定并不多;属于双方协商解决的范畴,你有必须请假的理由,如果对方没有相应的不给你假的理由,直接按旷工处理,是违法的;对方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查看全文

请婚假如果领导不批算旷工不

法律分析:请婚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当与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相同。如果劳动者提出了请婚假申请,并且符合法定条件,而领导不批准或无故拖延未办理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查看全文

亲人结婚来不了,请假领导不批准,算不算旷工?

法律分析:一、请假不批算旷工吗1、请假不批算旷工。在公司有带薪休假,然后请假领导不批的,没上班算旷工。如果职工申请休年休假,但单位没有同意的,职工仍应正常上班;如果未经同意而私自不上班的,就属于旷工。2、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