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合同满6年公司说不胜任工作不给续签
1、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工作6年合同到期不续签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
2、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二、公司以不能胜任为由不跟我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三、合同到期公司要求换岗不愿意怎么办?
1、更换岗侠的情况:A、公司与本人协商,本人同意B、晋升到更高岗位C、当事人不能任本岗位工作,经培训后也不能胜任
2、你不同意调岗,以后工作很怋开展,反正合同到期,可以选择不续签,当然不能由你提出来,要让公司提出来,这样还可以获得一部份补偿金
3、如果你不同意调岗,你也不要主动离职,要么协商离职,要么让公司辞退你,不管哪种都可以获得补偿或赔偿
4、如果过了31号未处理,则可视为原合同的延续,也就是和公司还存在劳动关系,一般公司针对你的情况会把你架起,让你白拿工资不给你事做,让你主动走。
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其中第(二)种情形最多给12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