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债过户的,由房屋所有人和债权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时提交房产证、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完税凭证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问:房屋抵押给别人怎么过户?答:(一)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首先达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待卖方付清银行贷款后,买方才可以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在根据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成过户。(二)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
房产抵债的过户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拍卖的抵债房产如何过户
(一)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二)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三)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四)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房产抵债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做了抵押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或者由买房者(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后,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以房抵债怎么过户
法院裁定房产抵债的,应当由法院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房产抵债裁定书、房产过户协助执行书等法律文件,送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不能提交的,公告作废后,再行办理过户。
民法典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离婚后房产的过户,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