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一般在单位上班都会与公司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的,在没有到一定的年龄是不可以退休的,但是有的公司要求强行内退,对于这种行为,强行内退职工怎么处罚?
强行内退职工怎么处罚
单位不可强制职工内退。内退指国有企业分流富余人员或因职工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提前退出岗位回家休养,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一项制度。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企业对在改革中精简下来但又不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应积极为他们创造或推荐新的岗位,也可提供转岗培训。对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无论是办理了内退或是其他富余职工,企业都要根据有关规定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在内退期间企业还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内退职工与在岗职工就社会保险来说,没有什么两样,只要内退以后符合退休条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强行内退的话是要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形式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