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四年,房子居然能长‘胖’?”日前,家住在北京某住宅区的徐女士说,她四年前购买的住房现在要办理房产证,可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却通知她补交3000多元的房款,理由是她家的房子面积“涨了”。徐女士介绍说,1999年她购买了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当时房屋面积的计算是根据原先承租合同上的使用面积乘以1.33估算出来的,徐女士当年就交清了所有房款。由于种种原因,房产证迟迟没有办下来。今年徐女士接到物业公司的通知,房产证办下来了。徐女士很高兴,可是到了物业公司领证时,却被告知,她还需要补交3000多元的房款,因为她家的住房原来少计算4平方米。徐女士一打听,她居住的这栋楼最多的要补交7000多元,少的也要补交1000至2000元。徐女士想不通了:“房子又不是白菜,面积还能说长就长?”该小区的开发商解释道,像徐女士这种被要求补交房款的情况是正常的。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在交房款时,房屋面积的计算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将使用面积乘以1.33得出建筑面积?第二种,经测绘部门的测量计算得出建筑面积。如果是根据前者得出的面积,在办理房产证时,测绘部门还要进行测量,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计算房款。现在该住宅区已经经过测量,一部分居民的住房原来计算的面积不大准确,少交的住户需要补交房款,多交的住户已经得到了补偿。
一、公租房购买价格
1、5年过后,想要买下房子的,在5年里缴纳租金的百分之六十就可以当做房款,大概也就是当时的百分之六十的商品房的价格。
2、买下政府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权,可以不用买下全部面积,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的经济情况先买下部分房子面积,剩下的面积可以先每个月缴纳租金使用,不过房子每平方的价格是要根据当地情况而定的。
3、在买下政府性保障住房的产权时,如果想要卖出去、出租出去、出借给别人或者想要改变房屋的用途的话,需要取得房子产权满5年,不满5年的话,房子只能由保障性家庭成员自己住,不能让他人使用。
4、但是的确是因为家庭里有人得了重大疾病或者有人伤残急需用钱想要转让的话,是可以向政府提出转让申请的,政府在经过走访查实具体情况后,政府会按照当时买下房子的原价收回房子的使用权,或者收回部分产权份额,政府买回来后还需要租住的,保障对象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就可以了。
5、保障对象也可以按照当时的建设成本分批买下房子的使用权,也可以一次性买下。保障对象在5年内买下的,按当时的建设成本出售房子。
6、如果在5年以上8年以下买下的,按当时的建设成本加上银行核定的贷款利息计算房子的价格;如果是在8年以上买下的,那就得按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房子的价格。
7、保障对象如果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但是居住年限又达到了买下房子使用权的,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买下房子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