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让员工休年假违法,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权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若用人单位不批准年假的,应该按照300%支付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如不安排休假也不按照300%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