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是否需要报到劳动局?

律师回答

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是可以移交到劳动局的。

破产清算后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签劳动合同吗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定要放档案吗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是必须放进档案,但是要小心保存下来,因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对今后还有很多用的,比如转移社保关系、转移户籍、甚至办失业证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工伤赔偿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1、申请工伤认定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要顺延到工伤认定结束。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一定要签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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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一定要签解除劳动合同吗

离职不是必须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员工离职的手续该怎么办理

1、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三、自动离职后社保怎么办

从原单位辞职后,若60天内(从有证据证明递交辞职信之日起)单位未就此事向劳动者提出主张,即可认定为默认或接受辞职,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原单位要求将社会保险金等进行转移,否则,可就此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原单位立即将社会保险金等予以转移,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劳动者的部分不会有任何损失。

参保人员中断缴纳养老保险后,其中断期间不记缴费年限,个人帐户由社保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利息,重新缴费后,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蓄存额累计计算。

辞职不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的申请,并按时的办理交接工作,用人单位按时的给劳动者支付工资,并给办理保险迁移的手续,用人单位不能刁难劳动者,不按时结算工资或者不给办保险迁移的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内容:非全日制用工没签劳动合同提出离职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一、非全日制用工没签劳动合同提出离职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非全日制用工没签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全日制用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1、单位出具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缴费记录;

3、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全日制用工没签劳动合同离职赔偿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全日制用工没签劳动合同离职赔偿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包括: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全日制用工没签劳动合同离职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离职赔偿协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非全日制用工实际上就类似于小时工,当事人每天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平均不超过4个小时,所以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没签合同提出离职不涉及赔偿责任,属于全日制用工关系的,建立用工关系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后都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员工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与单位有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条款时,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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