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书面申请的注意事项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可以提出提哪些仲裁请求
很多对于可能很关心可以提出哪些仲裁请求,一般来说,仲裁诉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2、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
3、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及相应补偿。
4、落实相应的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