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一般是起飞前24小时以前收不超过10%的退票费,起飞前22以内2小时以前收1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20%的退票费,其他规定见航空公司退票明细表。
2、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客人如不是本售票点购买的机票,我们只能帮客人取消座位,并在机票的最后一页写上客人于X年X月X日X点X分申请退票,同时盖上公章。若机票后有机场盖的航班延误公章,则该票全退,不收取任何费用。
3、若姓名输错,属同音字错误,其它时间和航段等不变,则可向航空公司申请全退,将重新出票的白联附在退票上面,注明同音字输错,申请全退。
【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部《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因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误机、错乘、漏乘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办理客票变更或者退票。
因非承运人原因导致前款规定情形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可以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三条办理客票变更或者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