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很多小区都配备了物业,但是如果在居住过程中对物业不满意,就要忍气吞声吗?有没有相关办法可以更换物业维权呢?
相关案例:
2015年7月30日,南京市某小区的业主们发现,小区物业公司张贴了一张催缴物业费用的“紧急通知”,通知内容里面竟然出现了“畜生”这样的辱骂字眼,同时内容里面还带有威胁语言。对此,该小区业主非常不满,称小区的物业公司因为平时服务不到位,大家才会不交物业费进行抗议。物业是我们的管家,当管家不能尽职尽责的服务我们生活的时候,业主该怎么办?其实,业主可以更换物业,选择更合适的合作伙伴。
一、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
二、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概述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更换物业公司的步骤
1、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
2、由业委会负责物业管理招标事宜,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做标书
3、联系物业公司或房屋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4、由业主联合组建评标小组,可以外请物业专家做参考意见,请房屋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
5、评标,并选出中标的物业公司
6、由业委会向业主大会做招投标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及最终结果,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7、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安排新老物业交接手续,新物业进场。
8、表决否定,重新由步骤2进行;或从步骤5进行,对落选的物业公司再次评标。
业主们快快拿起手中的武器维权吧,对于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开除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