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息日加班的不低于工资的多少
1、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工资不低于日常的一点五倍。但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其补休的,则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具体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则不能用补休来替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话该怎么办
1、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3、索要加班费时需要劳动者提供证据,这种举证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正常公司加班记录或打卡记录,二是人证和录音证明,三是通过加班期间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据来举证。
若是职员在就职期间,遇到单位要求加班的情形,单位是一定需要支付其加班费的,至于职员可以具体可以获得加班费的数额,一般都是按照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决定的,若是遇到单位要求职员加班,但是又不愿意支付其加班费的情形,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