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具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人有承租人、房屋共有人、公有旧房原住户与原产权单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一般为15天,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_x000D_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_x000D_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