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局可以咨询工资问题吗
1、如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到劳动局咨询工资问题:
(1)用让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依法补偿劳动者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如何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根据社会发展的趋势,劳动者地位越来越低下,无法与用人单位对等,往往还会被用人单位压榨。当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我们应该到相关部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晖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