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效力待定合同可能是无效合同,但可撤销合同必须是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可以经过补正方可生效。而可撤销合同一旦认定,就不可补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_x000D_
可撤销合同_x000D_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_x000D_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_x000D_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_x000D_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