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业主可以通过设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使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护。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查阅。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以下资料移交给业委会: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规划图、用水、用电、用气指示批文、水、电、气表校验报告等等;
(5)物业管理用房。
2、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