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到账了,公司拖着不发的,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应当按月全额发给个人,其中生育津贴高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离开原单位快三年了。社会保障局直接将生育津贴转入公司账户。以前不知道生育津贴高于个人工资的,可以退还给个人。现在可以向原单位申请吗?
正常情况下,生育津贴是要全额返还给员工的,但是有一些企业和单位是有每个月发放员工工资的,然后再等产妇三个月之后生育津贴可以领取了之后,会从生育津贴里面扣除工资的部分,然后把差额返还给员工。
疫情不严重,公司不允许回家。如果回家公司强迫你离开,那是合理的吗?
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让员工回家的这种行为原则上是合理的,而且,国家也鼓励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的疫情管控措施,灵活的出台相应的内部管理政策。单位不让员工回家,也是为了避免员工在上下班的过程中感染疫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公司要求工作一个月才能休息七天合理合法吗?
,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武汉到鄂州的出租车要求不打表,合理吗?
具体请询问交警队
投资一家公司,由于公司经营期间没有公共账户,也没有专门的账户管理资金,公司账户每月由财务(老板的妻子),我认为账户太混乱,但老板不接受我的建议,用账户管理资金。所以我想退出股票,但股票协议表明我不能在
股东可以退出公司的情况有:1、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2、法律规定的退股情形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3、公司解散后,股东可以在公司债务清偿后分配公司财产,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