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申请:申请人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2.受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中心填写电话记录,对于能即时予以答复的电话业务,应当即时办理。对于不能即时答复的,根据电话内容,对12328电话业务进行审核分类,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转办。3.办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承办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答复”的原则接收并办理12328电话转办业务。承办单位与相关来电人主动沟通联络,及时办理职责范围内的12328电话转办业务。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退回,并说明理由。4、回复:承办单位将12328电话转办事项的办理结果及时回复来电人,回复内容主要包括转办事项基本情况、办理过程、处理依据等内容。无法与来电人取得联系的情形除外。5、抽查回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中心对承办单位反馈的办理结果进行抽查回访,听取来电人对承办单位工作效率、回复情况、处理结果和满意程度的评价意见。
【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12328电话,是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公益性服务监督电话,用于受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海上搜救、海事、救助打捞等业务领域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