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卖方)
1、办理窗口:房管局住房办
2、需提交资料及申报条件:
(1)申请人(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产权界定卡(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行政服务大厅内也能复印。
(2)申请人到现场。房屋存在共有权人时,需申请人及共有权人双方同时到场方可受理。
二、补缴土地出让金。(卖方)
三、缴纳收益所得(卖方)
四、签订买卖契约(买卖双方)
五、缴纳契税(买方)
六、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
七、将土地证变更到买方名下。
八、办理房屋维修基金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