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 是劳动关系不清晰。劳务型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人才派遣协议,用工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别属于两家单位的情况。
二 是工资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劳务型企业及用工单位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
三 是社会保险不参加。有的用工单位利用派遣用人形式,逃避社会保险义务,而劳务型公司又不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或者是让劳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保费。
四 是同等劳动不同报酬。劳务纠纷劳务派遣人员如何维权?据了解到劳务人员在用工单位往往成为另类,从事的是苦、脏、累、重的工作,报酬待遇低,不享受用人单位的奖金和福利等。
五 是工作时间不规范。有的用工单位对劳务人员任意安排加班加点,工作时间大大超过国家规定,并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还把违法责任推卸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动派遣单位为与用工单位维持派遣关系,不敢帮派遣劳务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