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烂尾属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经法院审理判决购房者胜诉的话,是可以拿回当初支付的购房款的,此外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因房屋烂尾违约造成购房者的经济损失以及支付的购房款相应利息等。
不按时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是属于违约行为,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购房者在起诉的时候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了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以及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证据。关于违约金的标准,法律并没有统一的规定。首先是看双方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话,那么可以参照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期限,同地区,同类型房屋的租金的标准来确定违约金的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